1. 本「黄金喜悦购物赏」活动(以下简称「换领活动」)由新银河娱乐2006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举办。
  2. 换领活动由2024年10月1日早上10时开始至2024年10月7日晚上11时59分截止(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3. 活动期间,凡参加换领活动之顾客必须已登记成为银娱优越会丶金门尊尚会丶「银河致尚」会员或银河娱乐集团员工。
  4. 换领活动参加者必须年满21岁或以上。
  5. 活动期间,任何合资格顾客在「澳门银河」银河时尚汇任何指定零售商店於同日消费合计满以下条款 5.1.1至5.1.8所述的购物金额,即可凭该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单一张收据或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最多两张收据*(每间零售商户仅限收据乙张)换领以下奖赏:
    1.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元/港元20,000至澳门元/港元29,999,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元500;
    2.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元/港元30,000至澳门元/港元59,999,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元1,000;
    3.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元/港元60,000至澳门元/港元99,999,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元2,000;
    4.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元/港元100,000至澳门元/港元249,999,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元3,500;
    5.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元/港元250,000至澳门元/港元599,999,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元7,500;
    6.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元/港元600,000至澳门元/港元999,999,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元18,000;
    7.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元/港元1,000,000至澳门元/港元1,999,999,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元30,000;
    8.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元/港元2,000,000或以上,可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价值澳门元60,000。

    * 任何购买 (a) 净足金/净千足金产品;或 (b) 任何於指定零售商店购买之礼券丶礼品卡或现金券; 或(c)任何於Apple Store购买之产品,其消费收据不适用兑换换领活动之奖赏。 

  6. 活动期间,顾客本人必须於星期一至日上午10时至午夜12时,亲临「澳门银河」银河时尚汇其中一个下述之礼宾部登记参加此活动及换领奖赏。於晚上11时45分後购物的合资格顾客可於翌日中午12时前在活动期间内换领奖赏∶
    1. 银河时尚汇欧珀大堂礼宾部(FENDI店旁);或
    2. 银河时尚汇明珠大堂礼宾部(迪斐世澳门银河店(美妆世界)旁)。
  7. 合资格顾客需於消费当天到换领柜台出示以下物品以作奖赏换领之用:
    1. 指定零售商店当天发出的消费收据;
    2. 消费收据上所示之相应商品;
    3. 顾客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香港或澳门身份证或可合理接受的旅游证件)正本;及
    4. 银娱优越会会员卡丶金门尊尚会会员卡丶「银河致尚」电子会员卡或银河娱乐集团员工证。

    相关收据如出现顾客姓名应与顾客身份证明文件丶银娱优越会会员卡丶金门尊尚会会员卡丶「银河致尚」电子会员卡或银河娱乐集团员工证的姓名一致,或需本公司认为兑换条件符合资格的顾客本人亲自换领奖赏。

  8. 根据以上条款5.1.1至5.1.8所述之银河时尚汇现金券必须在换领後的三十天内使用。
  9. 所有银河时尚汇现金券均受指定条款及细则限制。
  10. 每张消费收据/销售发票只能作奖赏换领一次,及不能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11. 本公司恕不接受副本丶不完整丶毁坏丶损毁丶窜改或非换领奖赏当天所发出的消费收据/销售发票。
  12. 本公司恕不接纳所有订金单据丶信用卡签账存根丶手写单据丶重印的消费收据或於零售商店购买之礼券丶礼品卡或现金券消费收据以作奖赏换领之用。
  13. 合资格顾客本人必须亲自换领奬赏,任何银河时尚汇零售商店店主或员工或银河娱乐集团(定义如下)职员均不可代任何顾客领奬。
  14. 任何不完整或使用虚假资料登记将被本公司取消本换领活动之资格。
  15. 银河时尚汇任何零售商户的店主及职员均不可参加本换领活动。
  16. 银河娱乐集团员工可参加本换领活动。
  17. 本公司恕不接受任何影印丶不完整丶毁坏丶损毁或窜改的银河时尚汇现金券。 
  18. 银河时尚汇现金券如有遗失丶被盗或损毁,恕不获本公司回收丶退款或更换。
  19. 享用奖赏当天,顾客必须出示银河时尚汇现金券的正本及登记之身份证明文件。
  20. 所有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不得转让丶不得退款丶不得兑换现金丶不得更改或换成其他优惠。
  21. 银河时尚汇现金券只限於「澳门银河」官方网站https://www.galaxyresorts.com.cn/offers/shopping/shopping-gift-voucher/ 列明的参与商店使用。
  22. 所有银河时尚汇现金券均不得转让或转售於他人使用。 如发现任何银河时尚汇现金券被转让或转售,本公司将对出让/出售的人收取该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之门市正价或最优惠价(如适用,该出让/出售的人与其顾客及承接人将被取消资格,并不得参加任何由本集团任何成员所举办的推广及抽奖活动。
  23. 任何消费收据用於活动登记,该等收据所列的一切商品均不可退还於任何零售商店。所有用作换领银河时尚汇现金券之商户机印收据正本经确认後会被换领处工作人员盖印,以示已成功换领。
  24. 任何用现金券购买的商品均不可退还於任何零售商店。
  25. 本公司保留随时在不另行通知及不作任何弥偿的情况下随时终止或取消换领活动之绝对权利。换领活动终止或取消之後任何顾客的消费将不可换领任何奖赏。
  26. 如有对此细则及条款的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最终裁决权。本公司有权随时修订或更改此细则及条款,并不作另行通知。
  27. 换领活动之参与者均请细心阅读此活动条款及细则之约束。  
  28. 参加换领活动的顾客特此授权本公司及银河娱乐集团辖下公司(统称「银河娱乐集团」)收集丶 使用丶储存丶分析(无论在澳门或其它管辖区)顾客的个人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并为本条款所述目的以及娱乐场丶餐飮丶住宿及娱乐消闲服务及产品以任何方式,包括市场直销,处理该资料。 顾客许可银河娱乐集团将数据加密传输给任何经澳门法律合法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处理保管及分析。 为向顾客提供服务,本公司可能就我们向我们的员工丶代理人丶承包商丶子公司丶附属公司和第三方供应商就资料的披露丶收集和使用或涉及其他司法管辖区跨境资料传输行为另行寻求您的同意。 任何根据本条款及细则提供的个人资料,顾客均可随时作出取消丶修改或更新并有权在接收电子或销售通讯时撤回顾客在此赋予的许可。 如有需要,请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853 8886 1027。 更多有关我们资料运用的资讯,请参阅我们的隐私政策
  29. 若本细则条款的英文与中文版本有差异,一切以英文版本为准。中文版本只作参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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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喜悦购物赏

银河时尚汇
2024年10月1至7日

今个黄金周来汇聚奢华品牌的银河时尚汇尽情购物,探索时尚新品及畅享返现惊喜!

惊喜1:2024年10月1至7日期间,於银河时尚汇购物可享高达澳门元60,000无门槛现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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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最多两张由两间不同商店所发的收据。任何购买(a) 净足金/净千足金产品;或(b) 任何于指定零售商店购买之礼券、礼品卡或现金券;或(c)任何于Apple Store购买之产品,其消费收据不适用于兑换此活动之奖赏。

*10月1日至6日每日限额,先到先得,总共120张门票 (60套)
^10月1日至7日期间,任何合资格顾客於指定品牌购物,每次交易只可享最高2%消费回赠。详情请向职员查询。
#设最低消费

银河时尚汇现金券:

  • 按此了解参与商户。
  • 受有关条款及细则约束。

2% 额外消费回赠:

 

登记及奖赏换领地点:

  • 明珠大堂礼宾部(迪斐世澳门银河店 (美妆世界) 旁)
  • 欧珀大堂礼宾部(FENDI旁)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日上午10时至午夜12时

条款及细则